近日,在德国下萨克森州奥尔登堡市的迪斯科舞厅外,一名21岁青年被警察射杀的事件,引发了全德范围内对公共安全与执法边界的激烈讨论。据《图片报》报道,警方通报称,这名男子因被拒绝入场,使用刺激性气体攻击保安,并在逃离过程中持刀威胁追赶者。警方到场后,男子向执法人员喷洒刺激性气体,一名27岁警察在“生命受威胁”的情况下开枪将其击毙。
另一方面,警方执法尺度持续受到拷问——2021年法兰克福机场一名拒戴口罩的男子威胁“杀死所有人”,引发上百名警察围堵,最终被制服但未造成伤亡,对比此次事件中迅速升级的致命武力使用,公众对“必要性原则”的认知分歧愈发明显。
有分析指出,此类事件暴露了德国新一代警员的心理训练短板:“在哈瑙枪击案后,警方加强了对极端主义威胁的识别,但面对突发性个体暴力时,应激反应培训仍显不足。”他援引数据称,德国每年约发生400起警察开枪事件,其中致死案例约10-15起,但多数涉及持枪嫌疑人,此次使用致命武力对抗喷雾罐和刀具的组合威胁,可能刷新执法风险评估的临界值。
这场悲剧或许将成为德国修订《警察法》的催化剂。目前,德国16个州对警察使用武力的规定不一,下萨克森州允许“在防御迫在眉睫的生命威胁时开枪”,但未明确界定非枪支类武器的威胁等级。当喷雾罐与匕首组合出新的暴力范式,法律必须回答:警察究竟在保护谁?又以谁的鲜血为代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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